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进编人员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不进编人员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19)85681910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9)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925,(0519)12380
八、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18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来源:
江苏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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