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
(1)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财务岗位的考生为财务会计专业知识;
(2)市土地储备中心文秘岗位、综合管理岗位的考生为综合知识;
(3)市土地储备中心征地拆迁岗位的考生为法学专业知识;
(4)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岗位的考生为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工程监理专业知识;
(5)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岗位的考生为土地管理专业知识;
(6)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地测绘岗位的考生为测绘工程专业知识;
(7)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地理信息系统岗位的考生为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知识;
(8)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计算机岗位的考生为计算机运用综合知识。
2、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岗位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后,直接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携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
(五)体检
拟聘人选按照《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等额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顺延。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由市国土资源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岗位业务及专业知识。通过考核,如有玉人事发[2003]4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七)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各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顺延。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进行管理。
纪律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