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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201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育新闻宣传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二)
2011-10-26 20:28:4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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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宁波市大梁街47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海曙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报好该登记表(报名随带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代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笔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家庭贫困考生凭民政部门证明免收考务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5倍的,取消本次招聘。
(三)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11月14日--11月15日(8:30--16:30)到海曙区教育局服务中心交付笔试考务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为11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一门,主要测试应聘者新闻写作、策划等相关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低不得少于1:3。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面试人选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进行面对面的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以5:5的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单位由区教育局安排。
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srs.gov.cn)和海曙教育网(http://www.hsedu.com.cn)。
咨询电话:87291890,87195724
监督电话:87195727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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