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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评委由市人防办招聘领导小组和市职员管理中心一名领导及聘请两名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人防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招聘职位适应度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人防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报市职员管理中心批准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319179(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此次招聘工作由市人防办纪检委负责全程监督。
负责人:林炳宏,电话:2319198。
(三)被聘用者由市职员管理中心按照《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四)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缺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①资格审查有问题或弄虚作假者;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③其它有关规定不能聘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