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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其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政治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符合招聘条件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者,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一般由招聘单位在对拟聘用人员考核时进行核实;必要时,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在应聘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83号
咨询电话:0571-88824925(政治处)
监督电话:0571-88051573(监察室)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2011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