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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乌拉特中旗苏木镇财政所人员招聘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苏木镇财政所建设,改善苏木镇财政所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苏木镇财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2]84号)和《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2013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工作原则
1、凡是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苏木乡镇财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2]84号)文件下发前已在苏木镇财政所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统一组织的“上岗资格认证”过渡考试方可继续留岗工作,未通过的安置到其他部门工作。
2、对自治区新补充的财政所事业编制,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选拔录用。
二、招聘人员范围
1、 原苏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及报考条件
财政所工作人员选拨分两部分进行:即原有人员通过过渡考试选拔,新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拨。
1、财政所原有工作人员,统一参加过渡考试。参加过渡考试的人员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新招聘人员要参加公开选拨考试。报名人员要求201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类专业;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毕业生,可放宽到经济类专业。
3、新招聘人员必须为本旗生源或2013年12月底以前具有本旗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如符合上述户籍、专业条件,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正在我旗服务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企业人才储备”六类服务基层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但需符合上述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良好,服从分配。
四、新招聘名额
本次苏木镇财政所新招聘工作人员名额为16人。
五、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五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巴彦淖尔市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乌拉特中旗政府网、乌拉特中旗电视台、乌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期为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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