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公务员、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为保证2019年度新录用审查员报到工作(第一批)的顺利进行,现将报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安排(附件)
报到人员(第一批)名单详见附件1。
中心地址及交通路线等详见附件2。
二、报到相关事项
(一)档案转移
社会在职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请在报到日前15天,将填写完整的《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仅需酌情填写从“工作简历”栏及以上的内容)和《人事代理承办单》(仅需酌情填写从“姓名”栏到“本人签字”栏的内容)发送至我中心咨询邮箱jiangsucenter@sipo.gov.cn(邮件“主题 ”一栏填写“本人姓名+商调函”格式),经审核后由中心开具《商调函》,办理转档手续。
应届毕业生档案需由学校相关部门通过机要渠道直接转递至: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人事代理部(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2号;邮编:215011)。
如无特殊情况,报到人员需在报到日前,将档案转至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查询方式: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 > 一站式服务 > “档案查询”栏,输入姓名与出生日期,即可查询档案情况)。
(二)报到所需材料
报到人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3。
(三)集体宿舍
申请集体宿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未婚、父母家在外埠且在苏州无住房;
(2)已婚但配偶在外埠且双方在苏州均无住房。
集体宿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行李快递
1、报到员工可根据报到时间,将行李快递至中心,行李需由本人领取。
中心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光启路88号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邮编:215163
2、行李快递费用由员工本人先行支付,请合理确定快递时间,如产生行李保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五)费用报销
依据《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调遣费开支的规定》(国家教委/财政部[1987])、《中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和《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审协苏发[2016]30号),新录用人员报到费用的报销规定如下:
1、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到中心的旅费按下列规定执行:
(1)交通费:火车报硬席座位费;轮船报三等舱位费;长途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不含飞机、可躺式客车),凭票实报实销。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回家的,其绕道的车、船费,扣除直线车、船费后多支出的部分由本人自理。如果绕道的车、船费少于直线的车、船费时,按实际票价报销。
(2)行李费:每人在100公斤以内快件快递费用(限普通快递,如圆通、韵达等,顺丰除外),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限额部分由个人负担,因时间问题导致的行李保管费用不予报销。
2、非应届毕业生由原工作地点到中心的旅费按下列规定执行:
(1)交通费:报销火车硬席或动车组二等座、轮船三等舱位或长途汽车交通费,机票不予报销。
(2)行李费:每人每公里在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3、注意事项:
(1)票据应为真实、合理、规范的发票或其他报销凭证;票证开具时间应为报到期限内毕业离校或工作离职至报到的合理时间;快递、长途汽车等正规发票(上方印制“国家税务局监制章”)须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或发票章,快递详情单或其他明细单须一并提供,否则视为原始凭证不完整,不予报销。
(2)所有票据背面需由报销者本人签字,请用钢笔、签字笔填写(请勿用圆珠笔、铅笔或者红笔)。
(3)学校或原单位已发放派遣费的,请在单据背面注明已发放的派遣费金额,结算后多退少补。
三、联系方式
关于入职报到相关问题,请联系中心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12-88995175
邮 箱:jiangsucenter@sipo.gov.cn
原标题: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2019年度录用审查员报到须知(第一批)
点击下载>>>
2019年审协江苏中心招聘审查员报到名单(第一批).xlsx
审协江苏中心地址及园区内地图.pdf
2019年度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录用审查员报到所需材料清单.xlsx
应届毕业生报到所需材料 |
序号 |
入职材料 |
原件 |
复印件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1 |
证件照 |
电子 |
1 |
电子照JPG格式,白底,像素宽和高为226*272,文件大小100KB以内,发送至邮箱jiangsucenter@sipo.gov.cn,邮件格式:职位代码+姓名 |
所有应届生须提供 |
2寸纸质照片1张。 |
2 |
报到证 |
√ |
|
报到证单位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
3 |
身份证 |
√ |
3 |
A4纸正反面复印,并签名 |
4 |
学历、学位证书 |
√ |
2 |
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均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还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及复印件1份。 |
5 |
苏州工商银行借记卡 |
|
1 |
A4纸正反面复印,并签名 |
6 |
工会会员登记表 |
|
1 |
按要求填写并打印 |
7 |
档案 |
√ |
|
由学校相关部门通过机要渠道直接转递至: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人事代理部(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2号;邮编:215011)。 |
8 |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
√ |
|
抬头:中共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党委,接受单位党组织名称:审协江苏中心党委 |
党员/预备党员提供 |
预备党员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鉴定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
9 |
户口迁移文件 |
√ |
|
高校发放的《户口迁移证》,苏州本地院校派发的是《常住人口登记表》 |
需落户请提供 |
10 |
社保账号 |
|
|
苏州本地院校/苏州本地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包括居民医保、学生医保) |
如有相关请提供材料 |
11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
1 |
并提供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截止日期的证明 |
12 |
解约(离职证明) |
√ |
1 |
入中心之前有过全职工作经历的,每次全职工作经历均需开具 |
社会在职人员报到所需材料 |
序号 |
入职材料 |
原件 |
复印件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1 |
证件照 |
电子 |
1 |
电子照JPG格式,白底,像素宽和高为226*272,文件大小100KB以内,发送至邮箱jiangsucenter@sipo.gov.cn,邮件格式:职位代码+姓名 |
所有在职人员必须提供 |
2寸纸质照片1张。 |
2 |
身份证 |
√ |
3 |
A4纸正反面复印,并签名 |
3 |
学历、学位证书 |
√ |
2 |
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均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还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及复印件1份。 |
4 |
解约(离职证明) |
√ |
1 |
入中心之前的每次全职工作经历,均需开具 |
5 |
档案 |
√ |
|
《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人事代理承办单》填写后,发送至jiangsucenter.sipo.gov.cn,经审核后开始办理转档手续。 |
6 |
苏州工商银行借记卡 |
|
1 |
A4纸正反面复印,并签名 |
7 |
工会会员登记表 |
|
1 |
按要求填写并打印 |
8 |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
√ |
|
抬头:中共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党委,接受单位党组织名称:审协江苏中心党委 |
党员/预备党员提供 |
预备党员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鉴定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
9 |
社保账号 |
|
|
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范围内,缴纳社保的,需提供 |
如有相关情况,请提供材料 |
10 |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存情况证明 |
√ |
|
曾参加过职工社保的,需提供由原社保经办单位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存情况证明》1份,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单位、起止年月、总缴纳月数。 |
11 |
公积金账号 |
|
|
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范围内,缴纳公积金的,需提供 |
12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 |
2 |
如已获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提供 |
13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
1 |
并提供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截止日期的证明 |
14 |
户口迁移文件 |
1 |
|
《苏州高新区外地人才引进申请表》一份 |
需落户,请提供 |
3 |
|
《拟调干部呈批表》一式三份,仅需酌情填写“调动理由”栏及以上的栏目;“调出所在单位意见”栏须加盖原单位公章;“调出主管单位意见”栏须加盖原存档单位公章)。 |
√ |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
√ |
1 |
个人婚育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已婚或离异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法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所需材料 |
序号 |
入职材料 |
原件 |
复印件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1 |
证件照 |
电子 |
1 |
电子照JPG格式,白底,像素宽和高为226*272,文件大小100KB以内,发送至邮箱jiangsucenter@sipo.gov.cn,邮件格式:职位代码+姓名 |
所有留学归国人员均须提供 |
2寸纸质照片1张。 |
2 |
报到证 |
√ |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 |
3 |
身份证 |
√ |
3 |
A4纸正反面复印,并签名 |
4 |
国内毕业院校的学历、学位证书 |
√ |
2 |
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均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还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及复印件1份。 |
5 |
国外毕业院校的学历、学位证书 |
√ |
1 |
6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 |
2 |
留学所在国大使馆教育处提供 |
7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 |
2 |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 |
8 |
户籍证明 |
√ |
1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有效期内 |
9 |
档案 |
√ |
|
《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人事代理承办单》填写后,发送jiangsucenter.sipo.gov.cn,经审核后开始办理转档手续。 |
10 |
苏州工商银行借记卡 |
|
1 |
A4纸正反面复印并签名 |
11 |
工会会员登记表 |
|
1 |
按要求填写并打印 |
12 |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
√ |
|
抬头:中共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党委,接受单位党组织名称:审协江苏中心党委 |
党员/预备党员提供 |
预备党员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鉴定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
13 |
社保账号 |
|
|
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范围内,缴纳社保的,需提供 |
如有相关情况,请提供材料 |
14 |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存情况证明 |
|
|
曾参加过职工社保的,需提供由原社保经办单位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存情况证明》1份,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单位、起止年月、总缴纳月数。 |
15 |
公积金账号 |
|
|
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范围内,缴纳公积金的,需提供 |
16 |
解约(离职证明) |
√ |
1 |
入中心之前有过全职工作经历的,每次全职经历均需开具 |
17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
1 |
并提供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截止日期的证明 |
18 |
户口迁移文件 |
√ |
|
《苏州高新区外地人才引进申请表》一份 |
需落户,请提供 |
3 |
|
《拟调干部呈批表》一式三份,仅需酌情填写“调动理由”栏及以上的栏目;“调出所在单位意见”栏须加盖原单位公章;“调出主管单位意见”栏须加盖原存档单位公章)。 |
√ |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
√ |
|
个人婚育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已婚或离异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法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2019年度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