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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曹妃甸新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拟定辖区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辖区清产核资工作;管理辖区资产评估工作和资产评估结果合规性审查,指导产权交易工作;负责辖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负责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年度报表及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基金的筹集、使用、回收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五、招商合作局 岗位职责:研究制定辖区招商合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推介和落实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联系、洽谈合作、商务管理、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市场经济秩序、三资企业服务管理、合同章程审核报批等项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社会事业管理局 岗位职责:负责在新区规划框架内编制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辖区教育、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救济救灾、社会就业、社团管理、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民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基层政权建设、协助办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人社局 岗位职责:负责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管委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机关干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奖惩、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及离退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的人才管理工作。完成新城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 审计局 岗位职责:负责新城内部审计工作,接受曹妃甸区审计局指导和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对新城本级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债务收支、预算外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和直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及离任审计;负责对直属企业的财务收支、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的概预算、结算、决算进行初步审计;负责对重大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的跟踪审计;承办新城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综合服务中心 岗位职责:负责公车、食堂、职工公寓、机关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协调新城建设过程中涉及冀东油田相关工作。完成新城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综合执法大队 岗位职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完成新城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岗位职责:负责新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处理工程质量投诉;负责组织新城工程质量的检查,参与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系统信息化和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新技术标准和限制、淘汰落后基础产品信息发布及有关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验收、参与工程鉴定、评定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科技创新(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岗位职责:研究转化国内外最新技术成果并进行推广和应用;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运行维护,与数据中心对接,打造智慧城市。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大数据产业园前期建设及后续运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大数据、云计算、创新创业、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产业的招商服务工作,负责大数据产业园内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负责大数据产业园相关产业支持政策的制定与落实;负责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校城融合、创新创业有关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旅游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岗位职责:负责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编制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旅游经济发展;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并组织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旅游资源的普查、策划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培育发展旅游、休闲、度假经济;负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产业的指导与协调联系行业管理;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龙岛、湿地有关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保税区 (四级岗位7个)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岗位职责:协助部门领导做好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侧重文字综合、机要保密等工作。 二、人社局 岗位职责: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日常工作。侧重干部管理、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三、规划建设和安监(环保)局 岗位职责: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日常工作。侧重组织编制区域建设规划;辖区土地的管理以及政府储备用地的开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环保工作;负责辖区规划编制设计研究;对设施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项目计划方案的审核;负责辖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 岗位职责: 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日常工作。侧重负责产业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订、实施工作;辖区内国有企业的联系工作;负责辖区内商务管理、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 五、国际物流贸易局 岗位职责: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日常工作。侧重负责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综保区港口发展规划和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港口的招商、运营管理;负责与国内外港口开展交流与合作;负责贯彻落实综合保税区招商工作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参与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六、招商合作局 岗位职责: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日常工作。侧重负责辖区内对外经济联系、洽谈合作、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辖区内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工作。 七、财政与金融局 岗位职责: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日常工作。侧重负责辖区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重大事项,协调处理资本市场有关的问题,推进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及类金融行业在区内的发展;组织推动企业上市;负责提供政策咨询、资信评估等第三方服务等工作。协助辖区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对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等工作。 化学工业园区 (三级岗位5个) 一、综合办公室 岗位职责: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会务组织和文件印发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决定决议的落实、督办、信息收集和报送;负责机关事务的组织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行政接待和对外联系协调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群团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相关工作;负责值班、应急管理工作;完成园区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 岗位职责:负责经济发展战略、政策研究,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经济运行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为企业办理各种行政审批手续提供职能服务,组织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入区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负责指导企业申报各级各类项目计划、争取资金支持,协助企业组织技术鉴定、成果报奖、融资上市等工作;负责财政税收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调度、推进、协调及相关情况数据搜集汇总;完成园区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规划建设和环境管理局 岗位职责:负责编制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对新建项目涉及规划建设等各项手续进行指导;协调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协调解决园区内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中的问题;负责环境保护协调工作,协调跑办项目环评手续;就项目选址提出要求与建议;负责协助区国土、海洋局管理区域内国土(海洋)资源,对项目用海用地手续进行指导;负责防洪排涝工作;完成园区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投资贸易促进中心 岗位职责:负责产业准入、招商引资政策及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投资环境建设和宣传、推介和咨询服务;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库和招商网络;负责各类招商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项目入区对接洽谈、准入审查报批、签订协议等工作;负责港口贸易企业招商;负责外资、进出口贸易招商;负责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企业服务中心(安监执法大队) 岗位职责:负责区域安评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的编制、实施和管理;负责协调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规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重大隐患的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安全评估、安全培训、安全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协助上级安监部门做好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公共安全工作;完成园区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负责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装备制造园区 (三级岗位6个) 一、综合办公室 岗位职责: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会务组织和文件印发、公文处理、文字综合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决定决议的落实、督办、信息收集和报送;负责机关事务的组织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行政接待及对外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群团建设;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园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医保和社保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相关工作;负责值班、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经济发展局 岗位职责:负责为企业提供信息传递、创业指导、技术咨询、人才开发培训、职称评审、市场开拓、产品销售等方面服务;负责协调解决入区企业在发展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指导企业申报各级各类项目计划、争取资金支持,协助企业组织技术鉴定、成果报奖;负责经济发展战略、政策的研究;负责产业项目的谋划和前期工作组织推动,定期汇总项目进度情况,协调、调度、督导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督促入区企业落地开工建设;负责经济运行管理,建立项目数据库并随时更新,完善项目有关资料并做好园区统计工作;负责对接联系职能对口上级部门并完成相关任务;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建设和环境管理局 岗位职责:负责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负责编制园区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根据建设规划和项目配套的需要,就项目选址提出要求与建议,做好项目用地协调管理工作,帮助新建项目对规划、建设、环保等各相关手续进行报批;负责园区工程施工组织、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园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协调推动和跟踪督导;负责协调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协调解决园区内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问题;负责生态建设、环境管理与保护;负责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协助区国土局管理区域内国土(海洋)资源,对项目用海用地手续进行审核指导;协助入区项目做好国土(海域)手续的跑办工作;负责对接联系职能对口上级部门并完成相关任务;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投资贸易促进中心 岗位职责:负责贯彻招商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园区招商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库和招商网络并随时更新内容;负责组织招商推介活动;负责招商洽谈,甄别、筛选、洽谈项目入区条件,签订投资协议、合同章程审核报批等工作;负责有关指标的统计办理;负责统筹组织园区各单位招商工作;负责对接联系职能对口上级部门并完成相关任务;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企业服务中心(安监执法大队) 岗位职责:负责区域安评和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制度的编制、实施;负责公共安全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法规的组织落实;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重大隐患的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协助上级安监部门做好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安全评估、安全培训、安全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