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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山东省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简章(一)
2014-05-06 08:03:4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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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潍人字〔2006〕1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诸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6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

4.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本科学历毕业生应聘须是诸城籍或诸城生源,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应聘的,不限籍贯和生源地;在诸城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不限籍贯和生源地;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它条件(详见《诸城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在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所设专业(岗位)根据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从“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并如实填写《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通过网上指定邮箱投递报名登记表。网络报名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后方可认为报名有效。

应聘综合类和卫生类专业(岗位)的,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zcgwy1160@126.com;应聘教育类专业(岗位)的,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zcjyj2524@126.com

网络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17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18日-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确认地点:应聘综合类和卫生类专业(岗位)的,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应聘教育类专业(岗位)的,在诸城市教育局四楼409房间(诸城市东关大街77号)。

(2)现场报名:报名可采取直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的时间、地点与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相同。

2.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的方法与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可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下载打印的《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名。在诸城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应聘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诸城市委组织部和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所报专业(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应聘专业(岗位)。报名时只需填报到专业(岗位),不需报具体单位。

(2)对本科专业(岗位),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专业(岗位),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1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报考取消或核减聘用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其中,卫生类本科专业(岗位)中的护理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专业(岗位)因无人报考或达不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可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岗位);教育类的德语、俄语、日语、法语专业(岗位)因无人报考而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可调剂到英语(高中)专业(岗位)。对定向免费师范生应聘和对本科专业(岗位)中有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应聘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进行笔试。

(3)所招聘专业(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18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4)应聘人员须于5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笔试成绩和面试(试讲)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卫生类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潍坊工商职业学院的有关专业(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部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岗位),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其中,教育类考生,试讲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试讲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定向免费师范生专业(岗位)、其他本科专业(岗位)中有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和报考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专业(岗位)对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试讲)

综合类和卫生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再按比例折算。

教育类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100分。试讲内容:潍坊工商职业学院的相关专业(岗位)试讲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高职(高专)课程;高中专业(岗位)试讲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高中学段课程;其它专业(岗位)试讲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初中学段课程(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岗位)试讲内容为幼儿园课程)。试讲成绩在本场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

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40%+试讲成绩的60%合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所有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试讲)考务费70元。

3.考试时间安排

(1)笔试:定于5月24日(星期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定于5月31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定于6月7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分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考生面试(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考生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由诸城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由诸城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渠道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诸城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就业派遣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到镇街中小学和卫生院(医院)的本科毕业生,须在镇街中小学和卫生院(医院)工作满8年。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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