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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63人公告(二)
2014-05-15 16:59:4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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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凡报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3)为缓解本地医疗卫生人才紧缺矛盾,《岗位简介表(B)》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药技岗位开考比例为2︰1;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聘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报名结束后,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报经扬州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核准后,及时在邗江人才市场网上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5月28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4年6月23日-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89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4年6月18日-6月20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专业水平测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报考《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综合知识(B)》(报考教育单位教师招聘岗位的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适当测试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报考医疗卫生单位医护药技招聘岗位的主要测试基础医学概论,适当测试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主要考核教师应知、应会的相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基础医学概论、卫生法律法规主要考核医护药技人员应知、应会的医学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常识;基本常识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常识判断”部分)相关要求;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笔试范围参考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综合类,即A类;但不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部分)相关要求。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4年6月21日上午

报考《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B)》。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区人社局分别确定《岗位简介表(B)》教育单位教师招聘岗位、医疗卫生单位医护药技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人员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专业水平测试前,对专业水平测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卫技人员以及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等,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专业水平测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直至专业水平测试名单公布。

各审核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四)专业水平测试

《岗位简介表(B)》,采取专业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按统一要求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区组织、纪检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专业水平测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具体在实施办法^91考试网布(包括构成、权重和分值等;其中,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6月21日进行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统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区组织、纪检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邗江人才市场网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聘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各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分工核准并核发聘用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需实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制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邗江区监察局0514-87862162,邗江区委组织部0514-87869263,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7862052。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本公告由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4- 87862369 0514-8786293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4-80829370


2014年05月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63人岗位表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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