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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范围人选须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准考证、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形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另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3.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各县(区)的面试工作方案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制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由县(区)组织实施;市直单位的面试工作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核由各县(区)、市直用人单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进行面试时,要成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面试考官组成。考官由同级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每个考官组仅选派招聘单位的考官2名)。各县(区)面试考官要求县与县交流,每个考场交流考官不得少于30%。招聘岗位专业性较强的,考官中专业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4.专业测试的组织与实施。
是否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由各县(区)、市直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各县(区)的专业技能测试由各县(区)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由各县(区)组织实施;市直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可采取专业笔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各县(区)的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方式由各县(区)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市直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方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当天专业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5.面试(专业测试)命题、时间与要求。
面试(专业测试)的命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家组统一组织命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面试时间:全市统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所在地。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巡视员监督指导,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场监督。
6.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处理办法。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综合成绩计算标准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市、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除中小学教师考试外)岗位)、《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岗位)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由各县(区)、市直各招聘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百色人才网上通告。
市直招聘单位的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区)招聘单位的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及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办法同上)。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公示、聘用审批
1.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经县(区)党委、政府领导审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办理审批聘用或入编后,不再办理递补聘用手续。
(二)签订聘用合同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由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色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在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2.违反《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聘。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入编手续,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工资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6-2841758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0776-2685106
百色市教育局
人事科 0776-2851518
监督电话: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检组 0776-2853311
百色市教育局
纪检组 0776-2830553
报考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见相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中(附件1和附件2)
附件: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 (除中小学教师考试外)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百色市2014年招聘聘用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作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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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2014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作时间安排表 |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5月30日 |
公布招聘简章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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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月5日-6月14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市直招聘单位、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教育局、市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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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月5日-6月15日 |
单位资格审查 |
市直招聘单位、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教育局、市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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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月5日-6月16日 |
考生网上缴费 |
市直招聘单位、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教育局、市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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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月7日-7月11日 |
上网打印准考证 |
市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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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月12日(星期六) |
公共科目笔试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中小学教师) 下午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教育厅、区人事考试中心、区招生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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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月25日前 |
组织阅卷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教育厅、区人事考试中心、区招生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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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月27日前 |
考生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
市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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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7月30日前 |
各县(区)上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方案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教育局、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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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月1日前 |
公示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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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8月8日前 |
面试资格审查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教育局、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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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8月9日—10日 |
组织面试(专业测试)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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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8月30日前 |
公示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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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9月30日前 |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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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0月20日前 |
上报聘用审批材料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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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百色市教育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