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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补充城管民兵分队非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民兵分队非编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驾驶员岗位5名:熟练、安全驾驶工作车辆,并做好车辆的保管、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参加共同课目训练和日常工作;服从分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安排。
(二)医疗保障人员岗位1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做好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诊治,对急、难、重症的能够判断病情轻重和进行初步处理。服从分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安排。
(三)执勤人员岗位24名:按照“平时服务、战时应战、急时应急”的原则组建的民兵分队,主要承担城市管理工作,同时协助做好抗洪抢险、防震减灾、生产事故、消防救援和社会维稳等应急救援任务。入队后队员封闭式训练半年后除担任救援应急任务外,还成建制转至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各执法中队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并每月集中训练不少于15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从海军陆战队、陆军步兵、侦察兵、消防或武警内卫等部队退伍、复员军人;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驾驶员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含职高),专业不限;持有地方B1型以上驾驶执照,并具有熟练的驾驶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5年(含)以上驾龄;安全意识强,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军人素养。
2.执勤人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含职高),专业不限。曾在师教导大队以上单位任队列、器械、搏击(含拳击)教练员,或在师以上单位上述三项技能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医疗保障人员岗位:年龄在36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在军队或地方医疗院校脱产修读临床医学专业两年以上;二级士官(含二级)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4年5月30日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厦漳泉公共招聘网(www.xmzyjs.com)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发布。
2.报名时间
2014年6月3日— 6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3.报名地点:
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厦门市湖滨四里69号之一),邮编:361004。
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0592-5095277
4.报名方式:
报名时应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民兵分队非编人员求职受理表》(见附件)一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可采取现场报名、邮寄(照片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通过快递送达)等两种报名方式。邮寄截止日期以邮件发出的日期为准,同时须电话告知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以邮寄方式报名者须按海峡人力资源网站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初审合格者由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给准考证进入综合考试。
初审合格人数与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则延长报名时间或相应减少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由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意见,报思明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三)综合考试办法
驾驶员岗位的综合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三部分组成。执勤人员岗位、医疗保障人员岗位的综合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笔试主要内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厦门市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可登录www.cgzf.xm.gov.cn网下载)。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
驾驶员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技能测试的人选由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知参加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线为60分。
3.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通知要求参加测试。项目及计分标准(按满分100分计算)如下:仰卧起坐(2分钟45次为合格60分,65次为80分,每增加1次加1分,满分100分)、俯卧撑(2分钟50次为合格60分,70次为80分,每增加1次加1分,满分100分)、50米负重100斤跑(11秒为合格60分,10秒为80分,9秒为满分100分,每减少0.1秒加2分)、100米负重50斤跑(17秒为合格60分,16秒为80分,15秒为满分100分, 每减少0.1秒加2分,满分100分)、3000米跑(13分40秒为合格60分,12分为80分,每减少4秒加1分,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总分值为100分,取五个测试项目的平均得分为体能测试总分。体能测试有一项目未达到合格线60分的不计分数(为0分),两项未达到合格线60分者直接淘汰。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考试总分:
综合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驾驶员岗位的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分别乘以20%、50%、3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考试总分;执勤人员岗位、医疗保障岗位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分别乘以30%、7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考试总分,在部队期间任过班长以上职务的加2分,医疗保障岗位人员其个人在军以上单位卫勤专业以及战救五项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可再加分(获得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1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考试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政审
1.体检。体检人选从综合考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按《体检通知书》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思明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思明区监察局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