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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贵州毕节市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200人公告(第二批)(一)
2014-06-23 15:02:1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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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201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纳雍县201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2)。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代码》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详见附件2《纳雍县201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中专学历的考生须是截至2014年6月20日纳雍县户籍或纳雍县生源;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6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截止2014年6月27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二)截止2014年6月27日纳雍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五)在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七)有服务期限约定且未满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27日-2014年7月4日(周末、节假不休);

(二)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纳雍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纳雍县2014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下载《纳雍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缺编事业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纳雍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缺编事业人员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纳雍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缺编事业人员报名表》,对照《纳雍县2014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如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试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参加应试资格。

4.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5.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于2014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取消其笔试资格。

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于2014年7月8日前到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退报名费或改报符合条件其他职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名后调整的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 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

六、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报名后调整的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组织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成绩最高者列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事业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有犯罪前科、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六)不符合招聘职位其它条件的。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我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县外招聘、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到2014年8月30日仍未提交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和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3521318(纳雍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857—3526469(纳雍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方案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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