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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东山街道属下事业单位面向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穗字〔2010〕12号)的精神,为充实街道基层管理人员 ,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激励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事业发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的规定程序,拟向全区各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选拔东山街道文化站和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具体要求见附件1:《越秀区东山街道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职位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7月1日。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党校学历要出具相应的学历验证。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须同时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三、选拔办法
(一)报名
⒈本次选拔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至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7号,东山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办公室。
⒉请下载附件2 《越秀区东山街道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考生承诺书》并详细填写,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3张。
⒊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街道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所在街道用工证明(需注明担任在编专职社工的起止时间)、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简历(复印件须用A4纸)。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二)笔试
⒈准考证发放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考试者,请于2014年7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⒉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2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⒊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行政管理、法律基础、时事政治等,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
⒋笔试成绩公布。通过越秀区OA系统发至各街道并公布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时间待定。
(三)面试
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来源:91 考试网应聘者方可进入面试,选拔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按1∶5确定。
1.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应聘职位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2.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以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选拔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通过越秀区OA系统发至各街道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职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选拔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越秀区东山街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621303 监督电话:87621303
越秀区东山街道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职位表 |
单位 |
经费渠道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选拔对象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东山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 |
101 |
管理人员(九级职员及以下) |
1 |
不限 |
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
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 |
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写作能力强,且现在区属街道工作2年以上的本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其中对在区属街道工作五年以上的本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
|
东山街文化站 |
公益一类 |
102 |
管理人员(九级职员及以下) |
1 |
不限 |
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
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 |
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写作能力强,且现在区属街道工作2年以上的本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其中对在区属街道工作五年以上的本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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