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提醒您关注:
曲靖市统计局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在曲靖市文昌街51号(曲靖市委党校院内)。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曲靖市统计局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及对象
曲靖市统计局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就业条件不限的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统计局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曲靖市统计局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统计局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能进行面试,达不到1:2面试比例需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6究生计划本本科5.本岗位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招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2014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7.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资质(格)证书,现场报名时须当面提供,否则不予报名;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学位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条件下,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8.考生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或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属其他用人单位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或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和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2011年以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费用
曲靖市统计局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考生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并确认其真实性。届时由考生按要求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并由招聘单位、市统计局依次审核。
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8月4日至8月5日,共2来源:91考试 网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统计局办公室。
(三)报名及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需提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岗位年限)、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在职人员须提供: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证明;属其他用人单位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证明外,还须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学历性质认定
1.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方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5.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考生,必须提交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自我查验,查验不到的考生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