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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河北省政府招待处招聘15人公告(一)
2014-07-31 18:31:2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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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本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省政府招待处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主要职责:承担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省直有关部门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商务宾客和零散客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接待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拟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省政府招待处2014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1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省政府招待处人力资源部受理。

(1)时间:2014年8月5日—8月6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石家庄市自强路127号省政府招待处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311-87025931转3016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省政府招待处2014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和有两年以上四星级以上酒店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要求:证明材料后附考勤表复印件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省政府招待处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省政府招待处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初定于8月15日。考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通过电话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及咨询电话详见准考证。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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