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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公告》要求,在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聘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人事科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1日,上午9:30—12:00
笔试按100分计算成绩。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及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3:1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面试过程实施监督。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新蒲新区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组织面试的原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可以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复查一次。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新蒲新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审核,再由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招聘公告》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7708129(组织统战人事处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2—8655667(纪工委监察局)
原标题: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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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蒲新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 投资促进局 |
工作人员 |
Xp201401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 |
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
| 文物管理所 |
工作人员 |
Xp201402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历史学类 |
|
| 审计审核中心 |
工作人员 |
Xp201403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
| 永乐镇中心学校(光明小学) |
工作人员 |
Xp201404 |
管理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遵义市户籍 |
| 永乐镇中心学校(高粱小学) |
工作人员 |
Xp201405 |
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遵义市户籍 |
新蒲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6日
Those that make the best use of their time have none to spare. 充分利用时间的人不会有余暇.
Coming events cast their shadows before. 未来之事,必有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