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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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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政府批准,为进一步加强吉木乃县域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根据公安局实际工作需求,吉木乃县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取、就近就地选聘的办法,面向吉木乃县户籍或生源公开考试招聘协警员29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待遇、聘用、考核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吉木乃县户籍或生源的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
2、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其工资待遇为:高中或中专及以下学历每人每月2824.91元(包含社保部分),大专及以上学历每人每月2924.91元(包含社保部分)。
(三)聘用与考核
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招聘领导小组牵头,并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协议每年一签。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进行管理,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人社局备案,考核合格者续签协议。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单位除名人员;
2、近3年内,在公务员、事业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1、政治理想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此次招聘所有职位要求男性;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其他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在170cm及以上;
6、年龄一般要求在18岁以上35岁及以下(即:199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职位所需具体条件请参照《职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政审
1、报名、资格审查、政审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17日—9月23日在人社局一楼大厅。
2、符合职位条件自愿报名人员请登陆吉木乃县政府网(http://www.jmn.gov.cn/),如实填写《2014年吉木乃县公开协警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报名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及相关证件报名。
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的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公告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
9月23日下午五点在人社局二楼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及要求。
(1)目测
(2)语言能力测试
(3)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工作由人事招聘领导小组牵头,会同 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体能综合考核
体能综合考核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按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进入,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综合考核。体能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综合考核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标准参照2013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县人事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组织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从该职位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吉木乃县政府网及人社局公示栏进行七天公示。
三、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2014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协警人员职位表 |
| 序号 |
录用单位 |
录用部门 |
录用人数 |
性别 |
族别 |
年龄 |
学历 |
户籍 |
备 注 |
| 1 |
吉木乃县公安局 |
巡逻防控大队 |
4 |
男 |
汉族 |
30岁及以下 |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镇户籍 |
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 |
| 2 |
吉木乃县公安局 |
巡逻防控大队 |
7 |
男 |
哈萨克族 |
30岁及以下 |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镇户籍 |
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 |
| 3 |
吉木乃县公安局托普铁热克边防派出所 |
强德珠尔特
村警务室 |
3 |
男 |
哈萨克族 |
35岁及以下 |
初中及以上 |
托普铁热克乡户籍 |
同等条件下强德珠尔特村户籍优先 |
| 4 |
吉木乃县公安局托斯特边防派出所 |
托斯特村警务室 |
2 |
男 |
哈萨克族 |
35岁及以下 |
初中及以上 |
托斯特乡户籍 |
|
| 5 |
吉木乃县公安局恰勒什海边防派出所 |
托盘村警务室 |
3 |
男 |
哈萨克族 |
35岁及以下 |
初中及以上 |
恰勒什海托盘村或合孜拉德村户籍 |
|
| 6 |
吉木乃县公安局喀尔交边防派出所 |
喀尔交村警务室 |
3 |
男 |
哈萨克族 |
35岁及以下 |
初中及以上 |
喀尔交乡户籍 |
|
| 7 |
吉木乃县公安局吉木乃口岸边防派出所 |
吉木乃口岸边防派出所 |
3 |
男 |
哈萨克族 |
35岁及以下 |
初中及以上 |
吉木乃镇别拉热克村户籍 |
|
| 8 |
恰尔夏特边境检查站 |
恰尔夏特边境检查站 |
4 |
男 |
哈萨克族 |
35岁及以下 |
初中及以上 |
吉木乃镇别拉热克村、托盘村、合孜拉德村户籍 |
|
| 2014年吉木乃县公开招聘协警员报名表 |
| 姓名 |
|
性别 |
|
族别 |
|
近期免冠照片 (1寸) |
| 出生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 身份证号 |
|
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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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
| 户籍所在地(具体到村) |
|
家庭住址 |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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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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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
|
学历性质 |
|
毕业时间 |
|
| 目前就业状况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手机: |
|
是否服从调剂 |
|
| 学习及工作经历 |
|
家庭主要
成员 |
关系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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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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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承诺书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
| 签字: 年 月 日 |
| 政治审查意见 |
当地派出所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资格审核
意见 |
初审签字: 年 月 日
复审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1、本表由报考者本人用黑色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字迹要清晰、工整。 |
| 2、学习工作简历自小学入学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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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人社局制 |
吉木乃县人事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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