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民族、宗教、侨务、红十字等工作,组织协调救灾等工作。
做好联系、组织、协调工作,促进团结和谐。
职位
权限
分管工作的建议权、监督权;宣传落实相关政策;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
关系
内部工作关系
社会事务管理科副科长
分管科室其他工作人员
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
本职位
外部工作关系
区民政局
行政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
镇党委、政府 及相关单位、部门、科室
区属有关部门
任职
条件
资格
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4、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熟悉农村相关政策和法规,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科级职务;
5、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敢于担当,群众基础好,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任职资格:
1、在职村党组织书记;
2、政治素质好,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和群众认可度;
3、累计任职满两届或6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累计任职满三届或9年以上,或曾获得市级(市委、市政府授予,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核定)及以上个人或集体(任职期间)荣誉称号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
6、身心健康。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副科长职位说明书
编制日期:2014年11月
基本
信息
单位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机构性质
党政机关
职位名称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副科长
职位级别
副科级
直接上级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科长
概述
在本部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科长完成镇农村土地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科室其他工作。
职责
职 责
描 述
责任
程度
关键绩效
指 标
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村级账务和审计监督管理。
分管
严格程序,依法依规监督村级严格执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
指导村级做好经济合同签订、土地延包及流转。
负责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做好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
及时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科长
分管干部
27个行政村
镇党委、政府 有关科室
区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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