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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临猗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运城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岗位计划25名,其中小学教师23名,特殊教育学校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④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身体和其他条件;
2、岗位条件
①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学历专业:参加省或全国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现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详见《2014年临猗县公开招聘猗氏中心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②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报名、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1月16日
早上:8:00-12:00
下午:2:00- 6:00
报名地点:临猗县人社局劳动保险所一楼大厅(原劳动保障局大楼)
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不允许代报。
报名注意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根据招聘公告岗位条件,本人自愿报名。
①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②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③填写《报名登记表》对自己的资格进行自查。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现场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报名步骤:
(1)领取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基层项目人员同时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2)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原件退回本人);
(3)缴报考费150元;
(4)照相。
领取《准考证》:
2015年1月29-30日持身份证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语文、数学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60分。
笔试内容:语文、数学、教育学、心理学,按高中水平命题。特殊教育教师按中等专业学校课程标准命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进行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公布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人社局)提交政审材料,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到证、学生档案或人才市场人事代理证明;
③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④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聘期考核登记表等 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临猗县人社局网站公示。
详情请登录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yrss.gov.cn)查阅。
点击下载>>>
临猗县公开招聘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
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充实我县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计划
招聘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岗位计划25名,其中小学教师23名,特殊教育学校2名。占2014年临猗县全额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指标。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④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身体和其他条件;
2、岗位条件
①年龄3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②学历专业:参加省或全国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现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②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招聘通过考试、考察考核的方法进行。主要经过信息发布、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具体如下:
1、信息发布:
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15日,在县电视台、临猗通讯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市、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1月16日
⑵、报名地点:临猗县人社局劳动保险所一楼大厅(原劳动保障局大楼)
⑶注意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根据招聘公告条件岗位,本人自愿报名。
①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②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③填写《报名登记表》对自己的资格进行自查,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现场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⑷、领取准考证
2015年1月29日—30日持二代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语文、数学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60分。
⑴、笔试
笔试在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
①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②形式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语文、数学、教育学、心理学,按高中水平命题。特殊教育教师按中等专业学校课程标准命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进行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⑵、面试
面试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①时间、地点见公告(通知)。
②面试形式、内容及分值
面试采取讲课的办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讲课:以“报什么、讲什么”原则,小学教师使用小学高段五、六年级教材;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使用中等专业教材。随机抽取课题,以给学生讲课的方式面对评委讲课。备课时间不超过9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④面试程序要求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具体人选由招聘领导组临时决定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面试前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成绩采取当场评分、亮分、记分、统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办法,由主持人或记分员进行宣布。
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列,如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最后总成绩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于当天在人社局及教育局网站公示。
⑶、资格审查
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公布后五日内,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人社局)提交政审材料,主要包括:
①报到证、学生档案或人才市场人事代理证明;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主要信息不实,资格审查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示。
4、体检和考察
⑴、体检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根据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⑵、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不合格人员空额,不再递补。合格人员在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示。
5、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岗位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市、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报县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教育局负责,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报人社局备案。
6、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包括集中培训和实践两种形式,由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安排。
五、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聘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联合考核合格者,在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合同鉴证、设岗、工资套改等手续;编制部门办理上编、列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