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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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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充实宣传工作力量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选调部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县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教育系统除外),名额为3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热爱宣传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综合素质高,文字能力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4、参加工作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无不适宜调动工作的政策性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有应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方式
1、成立机构。在部务会的领导下,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发布公告。2015年2月26日至3月6日,在宁都政务网(www.ningdu.gov.cn)、宁都党务公开网(www.nddw.gov.cn)和宁都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名时间:3月9日-3月16日下午5:30前;
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行政中心809室);
联系人:彭新超;联系电话:6832798。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中共宁都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招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5、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地调研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参加实地调研。入闱实地调研人选在县党务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
6、实地调研。实地调研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写作能力。
按笔试成绩占40%、实地调研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且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列入体检人选。入闱体检人选在县党务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
7、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不合格、弃权等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考察对象。
8、考察。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对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9、研究决定。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根据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笔试成绩、实地调研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选。
10、公示和试用。对试用人选的相关情况在县党务公开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试用人员安排到宣传部有关科室工作,试用期为半年。
11、调入。对经试用考核评定适合宣传部工作的,按原编制性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暂时不具备岗位素质的,回原单位工作。
宁宣字〔2015〕7号
中共宁都县委宣传部
关于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充实宣传工作力量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选调部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县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教育系统除外),名额为3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热爱宣传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综合素质高,文字能力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4、参加工作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无不适宜调动工作的政策性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有应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方式
1、成立机构。在部务会的领导下,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发布公告。2015年2月26日至3月6日,在宁都政务网(www.ningdu.gov.cn)、宁都党务公开网(www.nddw.gov.cn)和宁都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3月9日-3月16日下午5:30前;
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行政中心809室);
联系人:彭新超;联系电话:6832798。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中共宁都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招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5、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地调研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参加实地调研。入闱实地调研人选在县党务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
6、实地调研。实地调研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写作能力。
按笔试成绩占40%、实地调研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且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列入体检人选。入闱体检人选在县党务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
7、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不合格、弃权等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考察对象。
8、考察。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对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9、研究决定。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根据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笔试成绩、实地调研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选。
10、公示和试用。对试用人选的相关情况在县党务公开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试用人员安排到宣传部有关科室工作,试用期为半年。
11、调入。对经试用考核评定适合宣传部工作的,按原编制性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暂时不具备岗位素质的,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中共宁都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宁都县委宣传部
2015年2月26日
附件:
中共宁都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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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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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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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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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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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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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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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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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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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专长或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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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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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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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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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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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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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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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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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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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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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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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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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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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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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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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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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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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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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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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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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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