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南充市高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2个区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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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03月南充市高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
2015-03-19 15:12:1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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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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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南充市高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2个区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工作经历条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一律按实年(即满周年)计算,其工作年限(含基层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系指要求年限内全职(非兼职)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

二、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至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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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报名

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报名(高坪区鹤鸣西路71号,原高坪区劳动局大楼),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由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限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相关证明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2015年7月毕业的报考者凭所在学校院系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就读学历、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和学生证),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报名现场报名;所有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有座机号码的要注明区号,留存手机号码时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考试费。

(二)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主管理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于2015年3月27日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aoping.gov.cn/)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4月9日工作时间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即《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每科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文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机关应用文写作,其余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所有笔试均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定于2015年4月1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笔试科目或任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本批次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于2015年4月15日24:00前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aoping.gov.cn/)公布(下同),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5年4月18日18:00前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二)政策性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 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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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将以下材料交报名处,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服务证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并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加分情况。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aoping.gov.cn/)上公告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按第2科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2科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 ,不再递补。

六、考察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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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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