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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时,区别下列情况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11、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应聘岗位?招聘部门在对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2015年4月20日16: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2、如何确定自己所报考的岗位笔试使用哪类试卷?
高级岗位和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免予笔试。
中级岗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笔试。
初级岗位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各岗位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
13、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聘简章》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部门、单位直接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咨询电话在《岗位计划表》查询。
14、笔试结束后,如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陆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或人数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5、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中小学教师应聘需出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对开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同意应聘的证明(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工作经历证明须写明在何时间段从事何岗位工作。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
16、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检?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由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组织体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7、如何办理报到和户籍迁移手续?试用期如何规定?
收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后,拟招聘人员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到手续。已参加工作或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在报到前与原单位协商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8、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
19、应聘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考生通讯方式变动如何处理?
请考生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或对公开招聘有疑问,要及时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如需进一步了解2015威海各市区事业单位招考信息,请登陆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或到当地分校咨询。
2015威海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15年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含国家级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最高要求: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196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见《2015年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报名网站: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同,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人员缴费后,于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见报考指南)到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胶州路7号707室)办理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核减招聘计划予以公布。对紧缺专业岗位或乡镇事业单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含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下同)的报名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须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需出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岗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初级岗位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中级岗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笔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知识。高级岗位和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免予笔试。各岗位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初级岗位综合类、中级岗位:上午9:00—11:30;
初级岗位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 至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相同岗位招聘计划较多的适当降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10-13人的岗位确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