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要求,市人力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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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年04月随州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9人公告 (一)
2015-04-23 17:55:5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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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岗位征集,组织15个市直事业单位,提供109个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2015年随州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为2015年7月31日。

(二)关于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交学校相关证明。报考人员应确保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审验,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于2015年4月23日至5月15日上午08:00-11:30、下午2:30-17:00之间,到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现场审核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报名通过审核后,向招聘单位缴纳报名费100元,于5月22日至5月24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考试费每科目50元,两个科目笔试考试费共100元。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截至时间为5月15日下午17:00。各主管部门汇总报考人员信息后,将报考人员信息和报考费于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除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外,另附一张相同照片办理准考证。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科目及笔试形式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

2015年5月30日上午0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

下午14∶30-16∶00《基本素质测试》考试。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部分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岗位可免笔试,详见《2015年随州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笔试科目”、“面试”栏的具体要求)。

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按岗位要求报名参加笔试的人员,5月30日上午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下午考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试》。

3、笔试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紧缺专业或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各主管部门在报送报名信息时一并报送相关报告。

4、考生可于2015年6月中旬通过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5、本次公告同时公布《2015年随州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课堂试讲、现场表演、专业测试、实际操作等形式。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完成后,各招聘单位按岗位依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1、参加考试的考生,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招聘紧缺专业或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放宽比例的,按照批准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市人社局在面试前5天集中各招聘单位,统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重点审核拟参加面试人员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招聘单位确认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50元,参加面试时凭面试通知书领取发票。面试工作按《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随人社〔2014〕75号)执行。

六、总成绩计算及考核体检

(一)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为20%,《基本素质测试》为20%。)。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报考部分紧缺岗位或高层次人才岗位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今年继续执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5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招聘,可在《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上增加5分,并计入《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折算。“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三支一扶”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及时提供审核材料,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审核相关材料。

(二)考核、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考核和体检人选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并公示后,如有考生主动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顺延递补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和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

七、公示及报审

招聘单位应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本部门或本单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批。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批准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

本公告由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中《2015年随州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市直各部门和市属事业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


湖北:2015年04月随州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9人岗位表


2015年随州市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推进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有关要求,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结合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考试大纲。

    第二条  本考试大纲是2015年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的内容,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岗位性质和对工作人员基本素质要求,强调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保证整体素质的原则,命制试题体现科学性、普适性和实用性,侧重能力素质导向,重点测量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二章  公共科目测试方式及基本规范

    第四条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人员,公共科目的笔试为《基本素质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项。

    第五条  公共科目测试方式与基本规范:

    ()两项科目的测试方式均为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基本素质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90分钟,主要采用客观题型。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主要采用主观题型。

    ()客观性试题的题型为选择题。

    主观性试题的题型包括:辨析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应用公文写作、材料作文等。

第三章  公共科目测评要素及主要内容

    第六条  公共科目笔试的测评要素:

    ()《基本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具备的基本素质。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人员,主要测试要素为:政治理论素养、公共管理知识素养、法律知识素养、文字阅读理解和资料分析素养、计算机知识及应用素养、公务礼仪素养、职业道德规范素养、英语基础素养等。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包括:综合资料阅读理解的学习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依法办事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公共服务的能力、组织协调沟通的能力、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的能力等。

    第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共科目考试测试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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