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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山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51名。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
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
州属和各县(市)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招聘公告》,在以上网站和各县(市)相关网站公布。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㈠招聘范围
全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及增人计划限额内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列入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
㈡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基本招聘条件
㈠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7.新进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1979年5月13日至1997年5月12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8.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部分特殊紧缺岗位需要的报考人员不受岗位户籍限制。生源地或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仅限2015年5月12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户籍或文山州生源的毕业生报考,在文山州大中专院校就读且户口已转入学校的2015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视为文山州户籍;州属及省驻文单位职工子女不受各县(市)的户籍限制。
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5年毕业生除外);
4.2013年以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2015年度文山州事业单位考试实行统一笔试,分级面试,按计划审批聘用。
其中:笔试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组织。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只面试的岗位除外)。网络报名网址: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报名主要环节有: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情况查看、网络调剂、准考证打印等。
㈠注册
时间:2015年5月12日9:00—2015年5月18日21:00。
拟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个人标准证件照和身份证照的电子照片,完成注册方可提交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将无法提交报考申请(即: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将无法再参与后续报名环节)。
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注册,可在5月18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文山市果园街35号四楼)申请重置。
㈡提交报名申请
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5月19日9:00至5月25日23:00。网络交费时间:2015年5月19日9:00至5月27日23:00。
只面试的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相关程序如下:
注册人员凭注册信息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提交报考申请期间,每天22:00到23:00为系统维护时间,此间报名系统将暂时关闭,请报考人员错开系统维护时间提交报考申请。
㈢资格初审
网络审核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9:00-5月25日23:00。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实行计算机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来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只有在“所学专业”栏选择“未纳入目录的专业”的考生才会提交网络后台进行人工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5年5月19日9:00至5月25日23: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5年5月25日23:00以后,报考申请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开始后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无论是否缴费),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也不能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初审或尚未审查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它岗位。
㈣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的报名费用采用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5年5月19日9:00-5月27日23: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每人每科50元(云价收费【2011】15号),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文山人社网的相关细则。只面试的岗位和不实行网络报名的岗位,具体报名缴费办法由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公告》中明确。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减免费用的流程请详阅《2015年文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㈤岗位调剂
除《招聘计划》中明确“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以低于3:1开考外,其余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须达到3:1方能开考,报名结束达不到3:1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进行调整、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无法调整的,取消该招聘计划。调剂只能将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的报名人员调整到已达开考比例的岗位,但已达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不进行调剂。其中有符合《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加40、30分的优秀运动员报考的岗位,在笔试加分成绩公布后的,报考该岗位的其它人员可重新选报(也可不重新选报)其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有优秀运动员报考的岗位不再受开考比例限制。
岗位调剂的人员名单和优秀运动员报考的岗位名单将于5月29日通过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面向社会公布,并于5月30日9:00-18:00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进行重新改报岗位。若调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进行调岗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由文山州人社局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文山人社网通知)。与优秀运动员报考同一岗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调岗的,视为放弃调岗资格,继续留在原岗位参考。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在以往考试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15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记录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费。
㈥报名情况公布
5月31日公布调剂后各岗位报名情况。
㈦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19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批准也可只进行笔试或只进行面试,或者先面试后笔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㈠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分卫生类、卫生综合类、普通类。
⑴卫生类:即报考卫生(计生)系统、文山卫校医疗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总分各100分。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生理学》。
《卫生专业知识》按专业分为:临床、中医、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护理五类。
a.临床类笔试内容:《诊断学》;
b.中医类笔试(含中西结合、针灸推拿、中药类)内容为:《中医基础理论》(占40%)、《中医诊断学》(占60%);
c.预防医学类笔试内容:《传染病学》(占40%)、《医学免疫学》(占30%)、《流行病学》(占30%);
d.卫生检验类笔试内容:《细菌学检验》(占35%)、《病毒学检验》(占35%)、《免疫学检验》(占30%);
e.护理类笔试内容:《基础护理学》。
⑵卫生综合类:即报考卫生医疗事业单位所需专业包含了临床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卫生检验类、护理类等多种专业的岗位、教育系统校医岗位、其它非医疗事业单位需要医学专业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总分各100分。
⑶普通类:即报考卫生事业单位非医疗岗位、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总分各100分。
3.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州人社局综合确定全州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界定是否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成绩包含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
笔试加分政策详阅《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5.加分和笔试成绩公示
5月29日,公示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和加分情况;7月3日,公布考生个人笔试成绩。
㈡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设置要求是否一致进行对比,若考生个人资格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该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人选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的2:1的比例确定;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文山人社网和各县(市)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或开考计划的,是否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公告》中明确。若需递补的,可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 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㈢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在相关网站公告。
1.面试时间
全州面试工作拟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具体详见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招聘公告》;只面试或需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或测试时间由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公告》中自行确定。
2.面试实施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面试可采取单一的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面谈、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进行。面试要素由各县(市)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用人单位的专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具体确定。
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3.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