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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华蓥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华蓥市人事调配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下同)工作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详见《华蓥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年度考核获三次以上优秀等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5月30日。年龄在3 5周岁以下为出生时间在1980年5月30日之后,以此类推。
4.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 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5.在华蓥市乡镇(街道)工作未满3周年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8:30至5月15日18:30。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华蓥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报名地点设在华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联系人:田延,白玉华;联系电话:0826-4852567,0826-4690316)。
②网络报名:将带有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的《华蓥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4412762@qq.com)。相关资料(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华蓥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考者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考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考察占40%。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时事政策、法律法规、党史国史、应用写作等知识。
②开考比例:各职位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2:1,经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相应职位考调职数,并于笔试前在指定网站公告。
③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在指定网站上公告。
2.考察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的2倍确定考察对象。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考察工作组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实行量化评分,总分为100分。考察采取查阅档案、群众测评、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现场核实等方式,全面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在参加本职位笔试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具体事项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者视为放弃复检资格。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果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放弃体检(含复检)以及体检(含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同职位已考察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证属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调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放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调动
公示期间无异议和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其他
(一)纪律监督
为维护本次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此次考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公告解释
由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信息发布
本次考调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均在华蓥党建网(www.hydj.gov.cn)、华蓥人才网(www.hyrc.cn)上公告公示。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及时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考察、体检、递补、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咨询电话:0826-4822789(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0826-4852567,0826-4690316(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26-12388(华蓥市纪委)
0826-12380-4(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0826-4821439(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 附件1: 华蓥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
| 职位名称 |
所需专业 |
职位编码 |
选调名额 |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机关公务员
(18名)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2015001 |
3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
| 2015002 |
1 |
30周岁以下 |
|
|
| 2015003 |
1 |
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 |
|
| 经济学类 |
2015004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
| 2015005 |
1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类 |
2015006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
| 会计、财会类 |
2015007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从事主办会计工作5年以上。 |
|
| 法学类 |
2015008 |
1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男性,身高168米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 |
|
| 2015009 |
1 |
男性,中共党员,需适应经常加班。 |
|
| 2015010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 侦查学类 |
2015011 |
1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男性,身高168米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 |
|
| 不限 |
2015012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男性,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
|
| 2015013 |
1 |
大专及以上 |
|
|
参公管理人员(机关)
(20名)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2015014 |
1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
| 2015015 |
1 |
35周岁以下 |
|
|
| 2015016 |
3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
| 2015017 |
1 |
30周岁以下 |
|
|
| 档案学类 |
2015018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
| 2015019 |
1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
| 法学类 |
2015020 |
1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
| 计算机类 |
2015021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
| 会计、财会类 |
2015022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
| 2015023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
| 经济学类 |
2015024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
| 矿业类、地质类 |
2015025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男性,工作条件艰苦。 |
|
| 旅游管理类 |
2015026 |
1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
| 不限 |
2015027 |
4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
| 2015028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
| 机关事业人员(28名) |
经济学类 |
2015029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管理岗位,男性,长期驻外,工作条件艰苦。 |
|
| 2015030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专技岗位 |
|
| 2015031 |
1 |
研究生 |
30周岁以下 |
专技岗位 |
|
| 会计、财会类 |
2015032 |
1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管理岗位 |
|
| 2015033 |
1 |
专技岗位 |
|
| 2015034 |
1 |
35周岁以下 |
管理岗位 |
|
| 2015035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专技岗位 |
|
| 电子信息类 |
2015036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专技岗位 |
|
| 林学类 |
2015037 |
1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专技岗位 |
|
| 2015038 |
1 |
35周岁以下 |
专技岗位,男性,工作条件艰苦。 |
|
| 2015039 |
3 |
管理岗位 |
|
| 旅游管理类 |
2015040 |
1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管理岗位 |
|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2015041 |
1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专技岗位 |
|
| 2015042 |
1 |
35周岁以下 |
管理岗位 |
|
| 2015043 |
1 |
专技岗位 |
|
| 应用化学、分析化学等 |
2015044 |
1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专技岗位 |
|
| 动物防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