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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所出具证明后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⑦有照顾加分的考生需提供有关照顾加分的依据材料(属少数民族考生的,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并注明详细工作时间;服务期满的,需出具相关服务证书。)
⑧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材料递交方式:考生可采取送达、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将材料递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请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考生请使用快递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
材料递交时间:2015年7月31日前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按实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如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5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发布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的同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10天前。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面试前5天。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在2015年8月份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另行公告,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密切关注。
5.面试规则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但不得低于60分。【注:县(区、管理区)、乡(镇)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基础上降低5分后的分数线,视为合格,但不得低于60分。】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分别由市、县(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要求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体检要求在市级(或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等文件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
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核
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情形的,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录取分数要求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时间:2015年8月31日前。
五、公示、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理区)人社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面试、体检通知或考察、公示后的2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随意放弃聘用资格人员名单及时报送市人社部门备案。
考生被招聘单位聘用后,试用期约定、聘用合同签订等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聘用审批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
六、照顾加分
(一)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少数民族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
(二)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的,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仍在职的,加5分。(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以上 (一)、(二)项照顾加分可累计计算。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理区)人社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做好报名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出现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情形的,或引发纠纷、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施,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参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请查阅《计划表》;
2.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监督电话: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03
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
原标题:贺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
单位 |
计划招聘总人数 |
计划聘用职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 |
招考对象范围 |
邮寄材料地址邮编 |
传真电话 |
备注 |
1 |
贺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
贺州电视台 |
7 |
记者、编辑 |
4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
不限 |
从事新闻媒体采编工作一年以上 |
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考。服务贺州市的“四项目”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
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33号,邮编:542899 |
电话:0774-5130583,传真:5130116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2 |
主持人、播音员 |
2 |
大专及以上 |
|
播音主持 |
1、从事新闻媒体播音主持工作一年以上;2、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3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应用与维护 |
从事新闻媒体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4 |
贺州人民广播电台 |
3 |
记者 |
1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
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 |
从事新闻媒体采编工作一年以上。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5 |
播音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
不限 |
1.持有新闻媒体播音、主持工作一年以上;
2.普通话水平为一级乙等。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6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
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物理学 |
从事新闻媒体工程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7 |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
贺州市涉密载体销毁管理中心 |
1 |
工作人员 |
1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512室),邮编:542899 |
电话:0774-5128982,传真:0774-5136360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8 |
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1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67号,邮编:542899 |
电话:0774-5297055,传真:0774-5297790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9 |
贺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 |
2 |
专业技术人员 |
2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0 |
贺州市信访局 |
贺州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
1 |
工作人员 |
1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
法学类 |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地址:贺州市信访局,邮编:542899 |
电话:5123453,传真:5136646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1 |
贺州市国土资源局 |
贺州市矿产站 |
1 |
工作人员 |
1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采矿工程 |
|
地址:贺州市建设中路2号 |
电话:0774-5278311,传真:0774-5283059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2 |
贺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
1 |
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测绘工程 |
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3 |
贺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2 |
工作人员(一)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 |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4 |
工作人员(二)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土地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