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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嘉兴市户籍的人员(指嘉兴市五县两区户籍),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的人员(指具有南湖区、秀洲区户籍)。户籍以2012年10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10月20日前取得;本科专业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均可以报考);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户口不限。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6年10月20日至1994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在(一)中所列第4条的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0月2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本次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0日8:30-16:3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市场(嘉兴市勤俭路1095号)。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携带填写完整的《嘉兴市南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并附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两张,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以及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本科专业报考人员同时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浙江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在2012年10月20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社会人员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
考务费每人80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携带所在县(市、区)总工会、残联、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可免考务费。
4.领取准考证。已通过报名人员在2012年11月1日—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至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1309室)领取准考证。
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考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有高级职称的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