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2022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就业协议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2〕7号)精神,甲乙双方就定向培养就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基层农技推广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本科层次的专业人才。
二、乙方立志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愿意长期在基层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经过全省高校统考,通过甲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审核、体检、公示,并被浙江农林大学正式录取。
三、乙方所学为以下第 项高等教育本科专业。乙方在校期间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①浙江农林大学,农学专业,学制四年,免交学费;
②浙江农林大学,动物医学,学制五年,免交学费;
③浙江农林大学,农林经济管理,学制四年,学费自理。
四、在浙江农林大学学习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乙方在校内外的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发生的人身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均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落实乙方到指定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就业,并按规定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六、乙方须在学制时间内取得本协议约定专业的毕业证书和
学位证书。七、乙方按期毕业后两个月内,到甲方报到。甲方会同市人社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是否存在不适宜录取事业人员情况。考察合格后,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甲方商市人社部门和就业主管单位,确定乙方具体工作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乙方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五年。合同期满,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八、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就业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指定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九、乙方未能按期取得本协议约定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毕业后未按期到甲方报到、或不服从就业分配、或在甲方指定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少于五年的,均视为乙方违约,按相关规定追缴免交的浙江农林大学学费,并追究其他相应违约责任。甲方取消违约者的聘用资格。
十、乙方经浙江农林大学定向培养正式录取、注册后,本协议正式生效,否则本协议自动作废。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浙江农林大学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