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考试前14天内本人(在后边打勾)
1.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有□无□ 2. “健康四川官微《四川疾控健康提示》”中高、中、低地区及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市(州)旅居史:有?无□
3.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有□无□
4.是否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有□无□
5.是否离川?有□无□(如有,请注明 )
6.是否与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街道或村)的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患者有接触史?有?无?
二、是否为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有□无□
三、是否有考前7天4次核酸检测阴性电子或纸质报告(两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且最后一次须为考前48小时内检测报告)?是□否□
四、是否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否□
我已认???阅读《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知晓并理解、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已知悉本次资格审查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
2.本人已自行、主动自报名之日起进行自我体温监测,监测结果均正常;
3.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资格审查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4.本人资格审查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资格审查地点,配合做好有关防疫工作;
5.自觉维护资格审查场所秩序,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逗留;
6.本人在进入资格审查场所时测温低于37.3℃,目前身体健康。面试前10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含同住人员)没有出现过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7.面试前10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含同住人员)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8.凡不实承诺、不如实填报健康信息或隐瞒病情、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