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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与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聘)用或取消录(聘)用。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对象属于在职报考者,应于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5.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录(聘)用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综合考虑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录(聘)用人选,按党群口或政府口归属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录(聘)用条件的,可取消录(聘)用资格。
2.拟录(聘)用人选在龙岩人社网、龙岩人事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录(聘)人选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而造成遴选或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不符合递补的理由,并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
3.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录(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正式办理录(聘)用手续。被确定录(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
七、咨询监督
(一)咨询服务
龙岩人事考试网和龙岩人社网、龙岩人事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咨询,请与龙岩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7—3293338、3293339。
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咨询,请按党群口或政府口归属分别与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或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
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联系电话:0597-2313850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97-3293326
(二)监督电话
龙岩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597-2633966。
八、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本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
2.在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认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录(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申请取消录(聘)用的,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2015年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福建:2015年07月福建龙岩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职位表
附件下载>>>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龙人社(2015)17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笔试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现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加分政策
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根据闽人发〔2006〕10号文件)
2.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根据闽人发〔2006〕10号文件)
在校大学生士兵毕业后2年内或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根据闽政办〔2013〕87号文件)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报考“专门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另加分。(根据闽委办〔2006〕73号和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
笔试成绩合格的方可享受以上加分待遇,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二、办理流程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期限(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招聘单位统一收集初审后,报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复核,最后按党群口或政府口归属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笔试成绩公示前将在网站对符合有关政策予以加分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退役运动员应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退役证明、获奖证书。
2.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退役证、优秀士官(兵)证书或优秀士官(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及二等功的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前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3.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未领取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及服务期行将期满的,需提供服务单位和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间德才表现、总体评价达合格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其他有关规定
1.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今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本通知由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龙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
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
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