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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八、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D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3.D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一、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D类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7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11月1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不能提交岗位招聘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10.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或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十三、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或技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及单位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合同鉴证。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一年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构备案。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 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1-8129018(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2.政策咨询电话:0851-7989520(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3.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51-5759150(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阳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资格复审等内容)都将在 “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贵阳市城乡规划展览馆、贵阳市筑城广场管理处、贵阳市委党校、贵阳市公共资源阳光 交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单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总人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能简介 |
分类招聘人数 |
学 历 |
专 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单位地址及 联系电话 |
2012001 |
贵阳市城乡规划展览馆 |
全额拨款 |
13 |
01 |
A |
管理 |
办公室事务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文秘、人力资源管理、城市规划 |
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金阳新区林城东路会展中心旁 0851-5824387 |
02 |
A |
管理 |
办公室事务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女性,身高165cm及以上,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
03 |
B |
专业技术 |
计算机设备维护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
04 |
B |
专业技术 |
解说员 |
5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
05 |
B |
专业技术 |
财务会计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06 |
D |
工勤 |
文印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中共党员,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07 |
D |
工勤 |
电工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初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
2012002 |
贵阳市筑城广场管理处 |
全额拨款 |
2 |
01 |
A |
管理人员 |
解说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学士学位;2.女性、25周岁以下、身高175cm及以上;3.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4.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贵阳市遵义路9号 0851-5822673 |
02 |
A |
管理人员 |
解说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学士学位;2.女性,25周岁以下、身高170cm及以上;3.具有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口译及以上或商务英语考试中级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口语考试B级及以上证书;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
2012003 |
中共贵阳市委党校 |
全额拨款 |
2 |
01 |
B |
专业技术 |
编辑出版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管理学 |
具有副编审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贵阳市园林路71号 0851-5400785 |
02 |
B |
专业技术 |
基建管理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 |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2012004 |
贵阳市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中心 |
全额拨款 |
7 |
01 |
B |
专业技术 |
会计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
贵阳市金阳新区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0851-4839708 |
02 |
B |
专业技术 |
交易业务管理 |
6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