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定安县2012年11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12月9日考试(二)
初审人: 复审人: 说明:1、所有项目请用正楷书写,字迹要求清楚;如因字迹不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填表人承担。 2、“联系电话”要求能够随时联系到填表人,如因无法通过“联系电话”通知本人有关事 项所造成的后果,由填表人承担。 3、此表为一式二份,人事部门、用人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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