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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黄平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完成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工作,2015年共有74名考生顺利进入考察政审程序。
根据《黄平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黄平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统一简称《实施方案》)的规定,此次考核工作由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工勤编制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工勤编制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考生须按照政审单位要求积极配合政审,也可自行下载附件在政审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打印、填写。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5年5月12日在服务期内的,以及参加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已招聘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7.已招聘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已招聘录(聘)用到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公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5年5月12日在服务期内的,以及参加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考核时间:9月16日至9月22日。
三、考核要求:
1.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用人单位与之及时取得联系。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有效个人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交给政审单位进行审查,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标题:关于对黄平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察政审的通知
点击附件下载>>>
1.黄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
黄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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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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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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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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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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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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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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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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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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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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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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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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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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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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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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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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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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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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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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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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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及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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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特岗 教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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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是否合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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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签约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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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社会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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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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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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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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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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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详细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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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从高中开始填写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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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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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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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等情况,责任自负,并取消本次录(聘)用资格。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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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意见(主要出具生活(居住)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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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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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意见(主要出具婚姻状况和有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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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部门(盖章)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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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参加“^法**功” 邪教组织等情况(由政审工作人员去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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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工作人员或公安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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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服务)单位或纪检部门评定意见(注:主要出具工作期间或服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等)
(注:在职考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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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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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服务)单位所在地计生部门意见(主要出具婚姻状况和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或意见)
(注:在职考生户口与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县(市、区)或在同一县(市、区)不在同一乡(镇、街道办)的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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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部门(盖章)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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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服务)单位所在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参加“^法**功” 邪教组织等情况(由政审工作人员去了解清楚)
(注:在职考生户口与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县(市、区)的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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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人员或公安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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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审查意见(由招聘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填写或政审考察单位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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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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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此表须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A4纸张双面复印;
2.正面所有入闱政审考生均须填写;
3.背面第一栏目所有在职考生均须填写,户口与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县(市、区)或在同一县(市、区)不在同一乡(镇、街道办)的在职考生还须填写背面第二、三栏目。
2.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
黄平县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