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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委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民委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省民族研究所、民族杂志社、省藏文学校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省民族研究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 |
省民族研究所始建于1964年,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族学、民族史、民族问题等。以民族学、人类学田
野调查方法为主,以四川民族工作为核心,围绕民族地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为我省民族地区的“三个文明”建设服务。长期以来,研究所深入民族地区,服务民族地方,献身民族工作,造就了一批在国内外学术界享誉的著名民族学家、民族史学家和民族问题专家,学术成果丰硕,在全国民族学科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
|
民族杂志社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 |
指导民族工作,传递民族信息,普及民族知识,报道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重要部署,报道民族地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新成就、新举措、新经验,承担并完成党和国家以及各地区、各部门一系列涉及民族问题的重大事件、活动和人物报道及政策理论宣传任务,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 |
省藏文学校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甘孜州康定县炉城镇西大街296号 |
隶属于省民委的省属事业单位,以系统传承、弘扬藏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和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
才为宗旨,是为四川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藏汉双语人才的中等专业学校。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考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民委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9名,其中省民族研究所2名,省民族杂志社2名,省藏文学校5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起至2012年11月27日24:00止。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部门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民委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12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2年11月29日24︰00前。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笔试1科缴费50元,本次招聘专业知识笔试不须缴费。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民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民委12月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2年12月1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2月19日至12月23日16︰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省民族研究所岗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综合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水平考核成绩70%)+政策性加分
2、省民族杂志社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3、省藏文学校:
A:藏语言文学及藏医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笔试成绩70%)+政策性加分
B:政治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4、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笔试和有关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省藏文学校藏语言文学及藏医教师岗位)及专业水平考核(省民族研究所岗位)。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及考核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或到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购买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的《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报考藏语言文学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藏族文化综合知识》,参考资料有:语法《司都文法详解》(作者:嘎玛司都 青海民族出版社出版 2003年2月第二版 2008年11月第七次印刷);诗学《诗学明鉴》(作者:东嘎·罗桑赤列青海民族出版社 2001年9月第二版 2007年8月第五次印刷);历史《藏史纲要》(作者:土登彭措 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 1997年4月第一版);藏学综合知识《知识总汇》(作者:工珠·元丹嘉措 2002年3月第一版 北京民族出版社)。
报考藏医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藏医基础与临床》,参考资料有:21世纪藏医本科教育规划教材《基础部分》、《临床部分》(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年7月北京第一次印刷)、《四部医典》(编著:玉多·云登贡布 西藏人民出版社)。
报考省民族研究所岗位的须进行专业水平考核,由四川省民委和省民族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水平考核即对应聘人员已发表的科研和学术成果(以下简称“成果”)进行考核。成果均以原件为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算方法按下列步骤进行:第一,按照公告附件2《四川省民委专业水平考核计分标准》计算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X;第二,将考生的成果分值除以其报考岗位中成果得分最高者的分值Y再乘以100计算,即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Z。
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X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Y为其报考岗位所有报考者中成果得分最高者的分值,Z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
报考者应于2012年12月24日到12月29日前将已发表的成果等相关材料当面送至四川省民委干部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联系电话:(028)6201203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3、笔试时间。《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于2013年1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四川省民委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1月15日至17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3年1月23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水平考核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