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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5年09月秋季莆田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一)
2015-09-29 07:31:1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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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报考者了解报考政策及相关事项,莆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编写了《莆田市2015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本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莆田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一、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资格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莆田市2015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通告》(以下简称《招聘通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莆田市2015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条件表》)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服务年限不满 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 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人构成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3、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哪些情形?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4、招聘年龄应如何计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在本次招聘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79年10月12日(未满36周岁视为35周岁)至1997年10月12日(18周岁必须年满)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条件表》中对招聘年龄有其它要求的,年龄计算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二)关于学历学位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对学历条件有何要求?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这里所说的中专以上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设定更高的文化程度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留学生也可以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其学历必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岗位要求(学历类别要求为不限的岗位)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对报考者取得毕业证书等各种证书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10月12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4、报考者具有不同层次的学历和专业的,如何报考?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获得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以用该层次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用过去取得的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招聘岗位条件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岗位表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
5、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学历学位如何认证?辅修专业能否作为报考相应岗位所需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查询认证。
“辅修专业”不能视同相应学历学位使用。对取得福建省“辅修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能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依据。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6、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7、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关于工作经历
1、什么是“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应的工作从事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参照《关于公务员招聘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
(四)关于专门岗位
1、什么是“专门岗位”?
“专门岗位”是指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以及省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5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2013年之前入伍、服役期满且于2015年10月12日之前退役的我省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聘的岗位。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优惠政策。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认定、如何报考“专门岗位”?
参加上述服务基层项目并于今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及时到相应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的认定,以确认具有报考资格后报考“专门岗位”。不属上述服务基层项目或尚未取得“专门岗位”报考资格的考生不得报考,以免浪费一次考试机会。
3、我省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如何报考?
我省2013年及之前选拔的大学生村官,因已享受过政策优惠,不可以报考专门岗位;2014年选拔的大学生村官,因服务期至2015年10月满1年不满2年,经同意可以报考除专门岗位外的其他岗位。2015年选拔的大学生村官,因服务期至2015年10月不满1年,不可以报考本次招聘所有职位。  
4、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村官服务年限?
若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村官服务年限。大学生村官在村里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专门岗位。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此执行。
5、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它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它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村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专门岗位。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此执行。
6、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身份如何认定、如何报考“专门岗位”?
2013年之前入伍的我市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报考我市2015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中设置的专门岗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2013年以前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015年10月12日以前退出现役;(2)服役前须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3)退役时身份为士官或义务兵。
7、专门岗位招聘范围限在“本设区市”的,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本设区市”岗位的,既可以报考服务地所在的设区市专门岗位,也可以报考原生源地或现户籍地所在的设区市专门岗位。
8、设区市和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专门岗位”吗?
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聘用中的“专门岗位”优惠政策仅仅适用于按中央统筹计划、由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一些设区市和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在招募对象条件、组织招募方式、日常管理考核等方面,均与中央统筹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类人员不能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的“专门岗位”。
(五)关于招聘专业
1、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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