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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5年09月秋季福建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584人公告 (一)
2015-09-29 14:10:3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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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2015秋季福建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584人公告,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10月12日上午8:00点—10月21日下午5:00点,请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了解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事业单位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经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莆田市人社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莆田市2015年度秋季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本次参加招聘单位共有228家,招聘岗位447个,计划聘用人数584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5家,招聘岗位108个,计划聘用人数160名;县区(管委会)事业单位192家,招聘岗位339个,计划聘用人数424名。招聘的具体岗位及条件考试报名前公布。


二、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0月12日至1997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或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0月12日至1997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10月12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10月12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七)2015年10月12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3年、2014年、2015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聘范围限在 “本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八)具备市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2.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5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2013年之前入伍、服役期满且于2015年10月12日之前退役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聘。其中,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岗位;服务期满1年(不含服务期为2年的提前离岗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管委会)、乡(镇)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招聘岗位中注明“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专门面向驻莆部队随军家属进行招聘。

不属上述范围的考生不得报考。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含笔试加分和专门岗位报考)。

3.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台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可报考所有岗位。

4.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历类别不限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是指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7.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原则上考生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吻合,若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8、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由有权对外行使职能的机构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其空缺的岗位概不递补。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事业单位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直接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报考,否则后果自负。报考人数统计以网络显示的报名人数为准。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县区级及以下医学类岗位及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除外),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对外公布。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岗位条件详见《莆田市2015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专业条件见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报考者可以在2015年10月12日后通过莆田市人事考试网(http://kl.ptrc.com.cn/)查询、报名。

(二)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

报考人员应于10月12日上午8:00点—10月21日下午5:00点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合格照片,提交报考申请,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80元。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于10月21日下午5时关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支付宝支付报名费(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支付宝客服)。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2015年10月14日上午8:00—2015年10月23日下午17:30,报考者可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11月5日—11月14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五)网上报名指导

市人社局安排专人为报名有困难者提供指导。时间11月12 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地点在莆田市文献东路(步行街)皇冠大厦5层(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287878。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除报名费。有关报考人员应先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手续,退回报名费。


四、事业单位考试办法

综合类(A类)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医学类(含B、C、D三类)采取笔试方式,按1:1比例经现场书面材料审核无异议后直接进行体检、考核、聘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

报考A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报考B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临床类》,内容包含临床医学、精神病学、麻醉学、病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急救医学、妇产科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知识;

报考C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护理类》,内容包含护理(学)、助产士等专业知识;

报考D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包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等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组织人事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两证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

2015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A类)。

2015年11月14日下午2:30-4:30考《临床类》(B类)、《护理类》(C类)、《医学基础知识》(D类)等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地点全部设在莆田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笔试加分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的考生可提出申请。拟加分考生请于11月16日至11月25日随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其中: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须登录莆田市卫计委或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分审核表,逐栏填写后于11月23日之前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计局三级联审,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区卫计局统一收件送市卫计委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办理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人社局(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和莆田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

5.成绩查询及合格线

届时请登录莆田市人社局(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和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本次考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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