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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5年10月秋季福建厦门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公告 (一)
2015-10-09 10:31:2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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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市属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请登录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http://syzp.xmrs.gov.cn),点击“招聘岗位查询”查阅。

三、报考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全市统一笔试时间并采用同一网络报名平台,已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不能再报考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开考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报名人数统计每天0:00更新一次,报名截止前2天内的报名人数不再更新。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尽早上网报名并缴费,防止出现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错失报考机会。

6、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招聘动态栏http://syzp.xmrs.gov.cn/home.html(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流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10月9日8:00—10月15日17:00登录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10月15日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由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10月9日8:00—10月 16日12:00法定上班时间,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10月9日8:00—10月16日15: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0月9日8:00—10月16日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银联在线于10月17日12:00之前支付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另每日17:30-21:00为系统维护期,维护期内暂停网上缴费,岗位报名可正常进行)。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9日10:00—11月14日9:3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需进行专业测试。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准许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拟实施免笔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于报名结束后,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提出并报招聘组织部门统一公布。

  2.笔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时间初定于2015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3.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厦门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2)从我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2年内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2年内加5分。本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免笔试人员在面试环节不享受加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提交方式请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请在报名期间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0592-2892062)。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报名平台查询。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所有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均须参加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在统一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即为参加统一面试人员。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专业测试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的,以“合格”与否判断是否进入面试,不折算分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可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一次。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所报考岗位是否需进行专业测试及测试内容、形式等详见所报考岗位信息中“专业测试内容及形式”。

(四)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应不低于70分。

2.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五)综合总分计算

无专业测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无专业测试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有专业测试的,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40%、30%、3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专业测试且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有专业测试且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专业测试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面试),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都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果依然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四)在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已进入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的,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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