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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列入体检对象的考生按以下通知参加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请所有体检对象于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7:10前到奉化市体育场集合(地址:奉化市中塔路1号),统一随车前往体检地点。逾期未到或未带指定物品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受检人员必须空腹,并随带身份证、笔、体检费300元(多还少补)。若受检人员的胸、肾部位有手术疤痕,请随带相应的手术小结。
3.受检人员必须服从带队人员和医生的安排。随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集中保管,不得向外界透露体检有关安排。不得向有关医生说情、打招呼,不得擅离体检现场,不得无理取闹。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不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违纪处理。
4.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5.体检对象对心率、血压、视力、听力、身高、体重等能当场告知的六个项目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向体检组织单位申请即时复查,经同意后可以即时复查一次。
除《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不进行复检项目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为切实维护体检工作的严肃性,人力社保和纪检监察部门在录用过程中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体检对象进行复检。
6.考虑到考生的隐私,届时以考察对象替代体检结果,并在奉化市人力社保局网上公布(http://www.zjfenghua.si.gov.cn)。
7.咨询电话:0574-88570527、88681510。
温馨提示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由于体检早上报到时间较早,外地考生最好提前一天入住奉化。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4、尿液检查时请留取中段尿液。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原标题:2015年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成总成绩及体检对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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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成总成绩及体检对象
2015年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成总成绩及体检对象公告
奉化市人力社保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