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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11月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一)
2012-11-28 12:19:0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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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考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公开招考27名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四川师范大学网[www. sicn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考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师范大学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附招考单位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成龙、广汉科教园、东校区四个校区,校园面积3300余亩。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60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人员3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近800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1100余人。

历经65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覆盖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师范大学。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7个学院,72个本科专业。1979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2006年被批准为博士授权单位,现有中国语言文学和教育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基础数学等1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拥有国际汉语、艺术、体育、工商管理(MBA)、教育、翻译、旅游管理、工程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招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考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考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学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岗位、名额

本次招考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考,招考名额为27名。具体岗位见《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考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师范大学网站(www.sicnu.edu.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6日8∶00至12月8日17∶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校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师范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考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学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可以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于12月9日9∶00-16∶00到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A)缴纳笔试费50元后,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考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调减该岗位招考名额或取消该招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12月1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完成缴费的考生于12月14日16∶00前持缴费时学校人事处开具的正式收据到学校人事处退费。

统计学专业教师岗位(岗位编码:A05)系我校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在2011年12月公开招考中因未能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在本次公招中,招考条件不变,该岗位如果仍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再取消,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继续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本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12月12日8∶00至12月14日24∶00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之比不低于3∶1,其中,统计学专业教师岗位(岗位编码:A05)系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按照川人办发〔2009〕457号文件规定,在本次公招中,开考比例为2: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实验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图书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一科。专业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图书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为专业知识考试;辅导员岗位笔试为综合知识考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专业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图书专业技术岗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范围详见参考教材(参见附件2)。辅导员岗位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范围包括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重大时事政治等方面。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12月15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静安路5号)第七教学楼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12月17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师范大学网站公布,同时在我校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或到我校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12月18日12︰00前登录学校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12月18日16︰00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2年12月14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交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A,联系电话028-84768068),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

Tags:四川省 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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