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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城乡规划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城乡规划设计院6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人数6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揭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4)。
(三)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4、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揭阳市城乡规划局人事科(揭阳市榕城区进贤门大道中段即原广播电视台4楼人事科),咨询电话:0663-8220431;监督电话:0663-8220380(市人社局)。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到揭阳市城乡规划局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可先上网下载并填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双面打印),送至报名现场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有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暂不提供),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内地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3张。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查验后退回。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采取试卷作答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两者均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本次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必须等于或大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方可开考,否则,该岗位将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该岗位不予开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城乡规划专业相关知识(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在距考试两天前通知考生领取。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所参加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少于1:2比例情况,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出现同一岗位最后一个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安排其并列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名单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jy.hrss.gov.cn/)和揭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jygh.gov.cn/)上公布。
2、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分析、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以及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递补
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而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可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如递补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所缺岗位名额不在本次招聘中招聘。经公示不合格使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揭阳市城乡规划局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jy.hrss.gov.cn/)及揭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jyg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录取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揭阳市城乡规划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
1、附件1:2015年揭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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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揭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描述 |
招聘对象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_研究生 |
专业要求_本科 |
专业要求_大专 |
年龄要求 |
备注 |
1 |
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
规划设计人员 |
专技 |
十二级 |
主要负责规划设计等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
2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城乡规划学(A0833),土地资源管理(A120405) |
城市规划(B080702),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B070702),土地资源管理(B11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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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1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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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
建筑设计人员 |
专技 |
十二级 |
主要负责建筑设计等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
1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建筑历史与理论(A08130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A081302),城市规划与设计(A081303),建筑技术科学(A081304) |
建筑学(B08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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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1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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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
环境艺术设计人员 |
专技 |
十三级 |
主要负责环境设计、艺术设计等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设计艺术学(A130501) |
艺术设计学(B050407),艺术设计(B050408) |
环境艺术设计(C560105),艺术设计(C670101) |
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1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
|
4 |
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
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人员 |
专技 |
十三级 |
主要负责给水排水等市政工程设计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市政工程(A081403) |
给水排水工程(B080705) |
市政工程技术(C560601)、给排水工程技术(C560603) |
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1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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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
工程造价人员 |
专技 |
十三级 |
主要负责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管理科学与工程(A1201) |
工程管理(B110104)、工程造价(B110105) |
建筑工程管理(C560501)、工程造价(C560502) |
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1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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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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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件2:揭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简介.doc
附件2:
揭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简介
揭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成立于1992年,为揭阳市城乡规划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现具有城乡规划、市政道路、给排水工程设计丙级资质。院目前有编制25名,在职正式人员17人。院的主要职责是:1.承担城市规划设计及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2.承担各种专项市政规划设计工作;3.承担中小型工程项目选址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建院以来,我院注重发挥团队精神,不断提高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设计完成了一大批城乡规划和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取得了可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揭阳市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完成的《四川省汶川县卧龙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揭阳空港经济区管理实施体制研究》、《揭阳(玉浦)生态文化城城市设计》均荣获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
我院拥有一套完善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办法,能为致力于城市规划事业的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诚邀城乡规划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等专业人才,在此平台上共同发展,共绘城市新蓝图!
3、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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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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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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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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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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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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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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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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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