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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月 5日上午10:30—12:00统一笔试《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成绩公布:参加本次招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和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办公大楼一楼公示栏及时公布。
(6)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参照报考省、市(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加分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加分后计分比例以本次公告规定为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报名的同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确认。材料不齐备、未提供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按规定确认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4.面试
(1)面试方式:操作技能笔答式测试。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5%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5%再加政策性加分三者之和,按照招考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本次招考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3年 1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人事政工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人员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的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和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办公大楼一楼公示栏公示,并根据公示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进入面试人员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5)面试需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5%+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5%+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5%+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5% +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6.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考工作的面试结束后,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和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办公大楼一楼公示栏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公开考核聘用
1.考察
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局、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联合组织对报名初审合格人员从事的岗位实绩进行考察核实。
2.考核
(1)考核方式:各职位招考按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3)确定面试人员:考察合格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4)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本次招考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3年 2月 2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人事政工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5)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6)面试须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面试成绩:
①本次考核聘用人员不享受政策性加分。
②面试成绩由主评委签字确认后现场告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面试得分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再加试面试。
六、体检
(一)公开考试招考人员的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考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别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局、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局、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联合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考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公开考核聘用人员的体检
1.按照招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公开考核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和复检,参照本次公开考试招
聘人员的体检标准和复检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超过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
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局、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联合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考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和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办公大楼一楼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866537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考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相关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到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四楼会议室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在签订聘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考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公开招考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服务期限:本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聘用后,必须在遂宁市安居区内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五周年及以上,方可流动。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招考考务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考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考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和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办公大楼一楼公示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本公告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询电话:0825-8665378
附件:
1.《2012年下半年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试招考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12年下半年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核聘用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2012年下半年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核聘用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试招考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5.《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核聘用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6.《遂宁市安居区公开考核聘用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