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学园公证处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公证员2名;
2.公证员助理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公证员岗位放宽至38周岁以下);
(五)学历要求:大专法学及以上学历;
(六)资格要求:公证员岗位需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公证员助理岗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故意犯罪或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或在其他行业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四)其他不适合担任公证员、公证员助理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3日-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市司法局人教科(509室)。
(三)应聘报名人员须本人到场报名,不能委托,并携带证件:个人简历一份、个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个人征信证明一份。
五、考核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面试成绩保留6个月,6个月之内如有用人需求从中按名次录用。
六、工资待遇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缴交“五险一金”;
2.享受婚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法律规定的假期;
3.试用期3个月,由劳务派遣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4.公证员月工资3500元(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公证员助理月工资2700元(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司法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4-2697017、7975911
联系人:陈松凡、彭龙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fj.putian.gov.cn/xxgk/tzgg/202601/t20260121_20775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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