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市交通开发管理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韶关市交通开发管理处简介
韶关市交通开发管理处是经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隶属于韶关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主要负责协助调研我市公路发展规划,交通基础设施、港口码头开发建设及管理。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2年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市交通开发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的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韶关市中山路23栋7楼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51-888382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2或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
领取准考证。在职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
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
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 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月20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统一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 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上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对应聘人
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站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告。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时间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确定并通知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8883820。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对新参加和从事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0751—8883820。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