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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测绘院是隶属韶关市城乡规划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测绘资质为乙级。该院承担的主要工作是为城市规划进行基础测绘以及城市规划红线定线、验线、拨地及规划竣工验收测量,为政府职能部门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和测绘保障服务,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人员,有关招聘方案事项如下: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资格条件 |
学历 |
年龄 |
专业技术
岗位十二级 |
1 |
测绘
工程 |
有本专业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5周岁以下 |
专业技术
岗位十三级 |
1 |
地理信息系统 |
应届毕业生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5周岁以下 |
*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报名办法
(一)、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www.gdsg.lss.gov.cn下载,并A4纸双面打印)。在职人员报名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需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1月17日办公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第五栋韶关市测绘院办公室;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1-8918426。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占考试成绩40%。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占考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5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立面试考核小组,由主管局领导、纪检、人事、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人数为7人。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并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提出,监督电话:0751-8963348。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对新参加和从事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1-8963348。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