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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略)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弥勒县2013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3.年满十八周岁。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而处分期未满的。
四、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教师的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招聘时间: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
招聘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及云南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设点招聘。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方式及程序:由弥勒县教育局和用人学校抽调人员(不少于10人)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招聘考核小组审查应聘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经合议后,挑选出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进行面试。
2、面试考核。招聘考核小组与挑选出的毕业生进行面试,考查其思想情况、心理状态、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3、说课考核。招聘考核小组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各学科确定人选进行说课考核。考核采用说课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查应聘者的气质、教态、普通话、课堂设计、教材的理解与把握亲和力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考核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5、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一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二)医疗技术人员的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招聘时间: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地点:在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医学院、云南省中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等院校设点进行招聘。
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弥勒县卫生局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不少于10人)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2、确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3、现场考核。采用面试和专业素质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要素,满分50分,占考核总成绩50%;专业素质考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50分,占考核总成绩50%。
4、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一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三)弥勒县招商局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招聘时间: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
招聘地点:详见《弥勒县2013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内所注明的招聘院校。
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弥勒县招商局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不少于5人)共同组成现场招聘考核小组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经合议后,挑选出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进行面试。
2、确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3、现场考核。采用面试和专业素质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要素,满分50分,占考核总成绩50%;专业素质考试内容包括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满分50分,占考核总成绩50%。
4、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一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政审(考核)和拟聘用人员公示
(一)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政审(考核)方式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政审(考核)的规定进行。
(三)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被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