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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重庆秀山县第1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2013-01-10 17:12:0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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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修订稿)》(秀山委组〔2012〕148号)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工作细则》(秀山人事发〔2008〕16号)的规定,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共13名。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参公岗位7个,全额拨款事业岗位6个。具体岗位及相关资格要求见附件2。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参公岗位限本县公务员、已登记的参公人员及2010年选派大学生“村官”报考;

2.全额拨款事业岗位限本县公务员、已登记的参公人员,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2010年选派大学生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参加遴选(考调)、选调等考试尚在试用期的,以及参加公招,或通过遴选(考调)、选调等方式调动到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2.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人员、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未满3年的人员;

3.2009-2011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及应参加年度考核但未参加的人员;

4.未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借用到其他单位等原因在编不在岗的人员。

(三)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四)在职教师、医生参加遴选的,必须在现有工作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不含2010年选派大学生),且近3年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或受过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及以上的表彰,并需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五)县管领导干部报名参考需经县委组织部同意。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1日,上午9:30 --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社保局7楼703会议室。

3.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县委县政府以上表彰证书原件及加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年度考核优秀的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在不同单位的工作经历需要累加的,须分别出具证明)、经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试报名表》等资料,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4.报名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与报名同步进行。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月21日下午2:00-5:0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县人力社保局综合大楼512房间)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并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见《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公务员法、保密知识、信访条例、党纪政纪处分规定、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其^91考试网文写作分值占公共科目总分值的70%),专业科目详见附件2,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仅设置公共科目的遴选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含加分);同时设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遴选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不得低于100分,不含加分)。

2009-2011年间,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次加3分(2008-2010年选派大学生第二年度考核结果与录(聘)用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按1次优秀计算),受到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分(因年度考核优秀受表彰的不再重复加分);参加“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加5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加4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加3分。“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秀山分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加3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加2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加1分。同一加分项目按最高奖励加分,各加分项目可累加,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通过秀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遴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遴选指标。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的遴选指标数=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若某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职位1名招录指标,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天所在面试组所有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方为合格。

3.成绩计算。无加试科目的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有加试科目的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成绩×50%+加分+专业科目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三)考察

考察实行量化评分,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工作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总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所缺职位由报考该职位的其他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及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试用

由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五)职务确定

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考试遴选到事业岗位的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遴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职务不再保留,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后,根据遴选单位的职数或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职务。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整个遴选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考生无正当理由缺考(缺考的须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写请假条,请假条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考试、考察及试用合格后放弃遴选的,将记入其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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