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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北江房地产管理所、市武江房地产管理所、市建工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韶关市北江房地产管理所、韶关市武江房地产管理所是经费自筹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辖区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租赁管理工作。
韶关市建工幼儿园是经费自筹的正科级市一级幼儿园。
*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9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人员限韶关市户籍);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报名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 1月23 日----2013年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 2:30--5:30)。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月26日(下午 2:30--5:30)。
(2)报名地点及领取准考证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和平路房地产大厦15楼。咨询电话:0751-8892602。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及劳动合同,要求具有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还须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上述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
(2)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或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
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总分100分,成绩按50 %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时间:2013年1月30日上午9:00—11:00(具体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2)笔试内容:
报考建工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测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最新幼教信息与动态。
报考其他岗位的,只考一门综合科,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和相关专业知识。以上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成绩按 50 %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站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告。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专业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时间由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并通知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提出,监督投诉电话:8892602、889263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对新参加和从事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0751—8892602。
附件1:《2013年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