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2016年03月甘肃环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选聘12人公告
2016-03-17 14:03:4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按照《环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中共环县委宣传部等9个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中共环县委宣传部1名,环县工商业联合会1名,环县档案局1名,环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名,环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1名,环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1名,中共环县委双联办公室2名,环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2名,中共环县委党校2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一般干部(不含未转正的服务期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坚定,工作积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县直单位干部工作年满3年可以直接报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2013-2015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因见习期内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

4、热爱相关职位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及其他相关业务能力。

5、符合选聘计划表中所列各岗位的年龄、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个人身份及其他报考条件。

三、选聘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课堂试讲)、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24日18时前。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县委前楼218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照3张和已填好的《2016年全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达到4:1方能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既定报考条件,核查个人档案,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档案造假、涂改问题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

2016年3月27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三)面试(课堂试讲)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课堂试讲)人员。如遇某岗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课堂试讲)。

1、面试(课堂试讲)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课堂试讲)内容:侧重于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报考县委党校职位的,面试以课堂试讲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课堂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课堂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课堂试讲)成绩,同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试讲)成绩占30%确定考试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遇某岗位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考察。

(四)考察

1、考察方式。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人社局、选聘单位参与,共同开展考察工作。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应考人员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适应性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考察成绩。

2、考察时间:以考察通知为准。

考察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课堂试讲)成绩×30%+考察成绩×20%计算出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课堂试讲)、考察等程序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2016年全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6年全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选聘计划表.xls

2.2016年全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选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环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6日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6年03月甘肃环县房地产管理局..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