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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2、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济宁市生源或在济宁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岗位,由有关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
3、招聘单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以2016年4月9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公开招聘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和检查监督。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指导所属招聘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密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开。为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要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招聘中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进展情况面向社会公布,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强化监督,公布咨询、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阳光操作、规范运作。
(三)严肃纪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请登陆山东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到当地分校咨询。
中 共 济 宁 市 委 组 织 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
A number of small streams converge into a vast ocean. 涓涓之流,汇成大海.
The supreme happiness of life is the conviction that we are loved. 生活中最大的幸福是坚信有人爱我们.